摘要: 小伙伴们注意了!根据《霍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9日24时起(正月十五日24时)霍山城区内将再次,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您在禁放时间和区域内听到爆竹声,欢迎拨打110电话或现场举报 ...
小伙伴们注意了!根据《霍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9日24时起(正月十五日24时)霍山城区内将再次,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您在禁放时间和区域内听到爆竹声,欢迎拨打110电话或现场举报,留好证据(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协助公安民警抓住燃放者,即可获得300元奖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根据《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自2月20日(正月十六)零点起,在县城区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能还会有免费上电视接受记者采访的露脸机会,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做一个守法公民。 各物业公司、宾馆、酒店等单位要积极宣传上述规定要求,及时劝阻制止或者举报服务区域、责任区域内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者将依据《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当然可能还会有上电视接受记者采访的露脸机会,请上述单位自觉遵守法规文件的规定。 安宁清新、宜居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维护和共同创造!让我们一起努力! 来源:霍山发布、舒城公安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