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霍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市反电诈中心推送的线索,有人在霍山县境内疑似存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等为网络电信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活动。接到线索后,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辅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第一时间对信息进行研判,成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经某 查获的部分用于作案的手机、手机卡 查获的部分赃款和作案用的银行卡 经查,犯罪嫌疑人经某友,男,47岁,霍山县黑石渡镇人,该经于2019年年底先后在霍山县农行、建行等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并开通U盾、绑定手机卡,后在网上出售,售出后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审讯犯罪嫌疑人经某 犯罪嫌疑人徐某,男,25岁,霍山县黑石渡镇人,该徐于2020年8月至9月期间,纠结社会上闲散人员,先后在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公司网点办理手机卡,并在网上出售40余张,售出的电话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 目前,二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断卡”断的哪些卡
●手机卡:
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
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断卡”行动 打击的是谁?打击的是“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开卡团伙:自行或者有组织前往开卡的人员,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为开卡提供便利的“内鬼”。
●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办理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手机卡、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贩卡团伙:接收贩卖全国各地电话卡、银行卡。
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尽快查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受到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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