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特别关注!六安昨日已执行!

[复制链接]
实习编辑小梦 发表于 2020-7-2 08: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习编辑小梦
2020-7-2 08:57:29 397894 0 看全部
注意!注意!
日前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
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2020年六安市主城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明确要求
7月1日起
六安主城区禁噪!
通告明确要求,为保证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防止和杜绝环境噪声扰民,我市将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17日对主城区环境噪声加强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市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因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2020年7月1日至7月17日期间,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考试期间7月7日至8日、7月14日至17日全天禁止一切产生噪声影响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中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学生生活、学习和考试。

微信图片_20200702085530.jpg


三、室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响器材。

、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考试期间,设置禁鸣路段,禁止机动车鸣笛。

六、考试期间,在考点周围实施强制性监控,保护各考点不受环境噪声干扰。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对其从严查处、从重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并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
微信图片_20200702085534.jpg


禁噪期间,执法部门将加大夜查的频次,加强对广场舞、歌舞厅、建筑工地进行噪声污染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从严从重处罚,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对违反禁噪规定的,广大市民可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具体投诉电话如下:
市公安局投诉电话: 110
市教体局投诉电话: 0564-3379455 (工作日值班电话)
市城管局投诉电话: 12319
市住建局投诉电话: 0564-3925757 (工作日值班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投诉电话: 12318
六安广电融媒体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397894 | 回复:0

大六安网,让传播赞美生活。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友情链接
新手指南
内容审核
商家合作
广告合作
商家入驻
新闻合作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联系电话:0564-3332088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振兴金融大厦 邮箱:79003128@qq.com ICP备案号: ( 皖ICP备15014997号-1 )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