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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 事发月亮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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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小梦 发表于 2020-5-23 14: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习编辑小梦
2020-5-23 14:14:36 393987 0 看全部
5月21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20年5月9日22时43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金某持注销状态的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皖N****号轻型普通货车由北向南沿六安市月亮岛环岛路行驶至皖西学院家属区东门北侧218—011号路灯杆处,占道行驶撞到路上行人夏某和邬某,致夏某和邬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夏某经六安市中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金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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