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霍邱县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复制链接]
七柒cs 发表于 2019-2-21 09: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柒cs
2019-2-21 09:34:03 514493 0 看全部
因霍邱县原县委及滨河景观带片区棚户区改造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霍邱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对原县委及滨河景观带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的决定(霍政秘〔2019〕4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片区人居环境。


二、征收范围:东至西湖大道,西至沿岗河,南至人民路向西延伸至沿岗河,北至湖下路(不含湖滨苑小区、西湖菜市场、原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古城墙和城隍庙遗址)。


三、征收部门: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霍邱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五、征收补偿签约与搬迁期限:征收补偿签约与搬迁期限为50天(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


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房屋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被征收人应按照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本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霍邱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被征收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未与霍邱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签订补偿协议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九、被征收人如对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2月15日


来源:霍邱政府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514493 | 回复:0

大六安网,让传播赞美生活。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友情链接
新手指南
内容审核
商家合作
广告合作
商家入驻
新闻合作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联系电话:0564-3332088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振兴金融大厦 邮箱:79003128@qq.com ICP备案号: ( 皖ICP备15014997号-1 )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