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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30多年!六安82岁老教师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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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小菲 发表于 2021-2-24 09: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习编辑小菲
2021-2-24 09:33:38 865159 0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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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邻里纠葛争吵撕打后他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因为1982年7月29日一起邻里纠葛引发的争吵撕打事件,1983年8月26日,时年44岁的金寨县长茂小学民办教师程善贵被判有罪,并走上35年的漫长申诉道路,直到2018年10月21日,金寨县人民法院作出第四次判决,宣告程善贵无罪

结合历次的法院判决书,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得知,1982年7月29日晨,程善贵的次子挑水路过程善贵堂弟程善芝家田埂时,因为水桶挂到了稻秧,被程善芝看见,由此两家发生了争吵撕打,纠纷的结果是程善芝头部出血,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对于撕打的过程,双方各执一词。

而这次邻里纠纷发生一个多月后的1982年9月5日,金寨县公安局裁定对程善贵给予行政拘留15天,并由程善贵负责程善芝的全部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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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老教师蒙冤坚持申诉35年后原审法院改判他无罪
1985年6月下旬,金寨县人民法院再审此案,以“实属定性不当,应予纠正”为由,撤销了程善贵的诬告陷害罪、扰乱教学秩序罪,维持了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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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判决书显示现有证据难以证明程善芝头部外伤系程善殴打所致,因此原审认定程善贵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宣告原审被告人程善贵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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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八旬老教师申请国家赔偿获得受理
因为冤案对自己和家人造成的影响,2019年2月20日,程善贵以金寨县人民法院(83)金法刑字第117号刑事判决书错误判决,致其蒙冤入狱为由,根据国家赔偿法向金寨县人民法院申请给予赔偿各项损失123万余元,并要求法院应该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2019年5月31日,金寨县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案件决定,对赔款请求人程善贵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并认为程善贵被错误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始于1983年8月26日,1985年7月23日予以释放,“《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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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金寨县法院:补偿数额差距太大,协商起来很难
2月22日下午,程善贵在律师程玉伟、85岁的老伴余嗣芝以及女儿的陪同下,前往金寨县人民法院参加“程善贵申请国家赔偿听证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也一同前往,希望能参加听证会,但被法院工作人员以需要事先预约为由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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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下午2点多,程善贵在金寨县人民法院门口,等待参加申请国家赔偿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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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下午2点多,程善贵和老伴在金寨县人民法院门口,等待参加申请国家赔偿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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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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