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编辑小梦 发表于 2019-6-13 17:55:22

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了被告!陪精神损害10000元?

刚刚#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话题冲上热搜第一引发关注!



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长因将微信群成员移出群聊成被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柳某某与刘某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民事裁定书”披露了这一案件。

该裁定书显示,原告柳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诉称,原告在微信群“诉讼服务群”内发言时,被该微信群群主刘某某移出群聊,至今无法进入该群。请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请原告进入微信群“诉讼服务群”、被告连续三天在该微信群内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刘某某系该院立案庭庭长,该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报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平度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莱西市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一事也引发网友讨论有网友慌了↓↓↓
@二十一画信仰 :千万别得罪学法的
@CFang涛 :吓得我把群主转让。。。
@自杯男孩:原告起码是一个法律意识极强的律师

不少网友好奇群里到底说了什么为什么被移出群聊?↓↓↓

@司徒斓曦:想知道他说了什么?又为什么被踢出群的
@爱吃薄荷糖的蝴蝶:原因是什么?为啥被踢出群?公布这个原因有助于分析结果

还有网友开始划重点↓↓↓
@彭大石:重点是:诉讼服务群,圈出来
@江小帆:诉讼服务群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群?查了一下很多地方有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人民法院的第一道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开展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所以原告这个诉讼虽然看着“有意思”,但多少还是有点道理的。


网友纷纷表示期待后续↓↓↓
@苦滞 :坐等后续,反正我只是个吃瓜群众
@hujiali:想知道后续,法院审判后能披露下事情前因后果吗?

还有网友讲述了自己身边的事

@Shirly:怕怕,昨天才把一个已离职的实习生请出去,还要跟他商量着来。
@077嘎嘎:群里踢个人是真的不容易,想不到群主比帮主还难当。
你怎么看?



来源:六安新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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